男子被无罪羁押17年,申请国家赔偿1911万元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8-25 16:01:00    

云南大理77岁老人杨徐邱曾因故意杀人、强奸罪服刑27年,后经再审,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杨徐邱故意杀人罪不成立,强奸罪成立,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(已执行完毕)。

8月22日,记者从杨徐邱处获悉,他就自己被无罪羁押的17年申请了国家赔偿,申请赔偿金额合计1911万余元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6月22受理该赔偿申请。截至目前,他尚未收到相关赔偿。

此前报道,杨徐邱是大理州永平县曲硐乡坡脚村村民。1994年,时年45岁的他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指控在1993年杀害同村村民,还多次强奸同村另一村民金某某。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;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法院决定对杨徐邱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杨徐邱上诉后,1994年6月10日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量刑偏重,改判杨徐邱死缓。

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受访者供图

【来源:极目新闻、澎湃新闻】